导读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担保法案例合集,担保法案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1、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
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担保法案例合集,担保法案例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法院的判决是有问题的,根据《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即你与丙承担连带责任。
2、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3、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将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期应当承担的份额。
4、2、《担保法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有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
5、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
6、因此在你承担了保证责任又无法找到债务人追偿的情况下,你是可以要求丙和你平均分担的。
7、丙过了保证时效是针对甲这个债权人而言的,而不是。
8、实际上你在承担了保证责任后,取得了对丙的追偿权。
本文到此讲解完毕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