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小夏,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法家学派的思想主张,法家学派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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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韩非以前的法家有三派,其一重‘术’,以在战国中期相韩昭侯的‘郑之贱臣’申不害为宗。所谓‘术’,即人主操纵臣下的阴谋,那些声色不露而辨别忠奸,赏罚莫测而切中事实的妙算。”其二重“法”,以和申不害同时的商鞅为宗。他的特殊政略是以严刑厚赏来推行法令,使凡奉法遵令的人无或缺赏,凡犯法违令的人无所逃罚。其三重“势”,以和孟子同时的赵人慎到为宗。所谓势即是威权。这一派要把政府的威权尽量扩大而且集中在人主手里,使他形成恐怕的对象,好像压臣下。这三派的注意点,韩非兼容并顾,故此说他集法家的大成。”
2、 – 商鞅(约前390年—前338年),变法修刑,推动两次巨大的变法,为秦国一统七国,打下了基础,建立最完善“明赏罚”机制,军功制度,开辟荒田,耕战制度。可惜其死宛如吴起。
3、 讲法兼“势”- 慎到(约395-前315)赵国人,强调治国以法为准绳。提出“立天子以为天下,非立天下以为天子也”。丰富强化了管仲的“势”的概念,认为任何变法,及出仕处事之道,都要看准“势”的变化,要让形“势”总是站在自己这边。依靠控制“势”而达到控制变法和强国的目的。
4、 - 申不害(约公元前385-前337) 韩国变法家,强调变法时候术的重要性,以及君主掌握控制朝政时,运用术。术是指控制观察人际关系,及察言观色,控制操作上下级关系的手法,手腕。(这里必须强调一下只要一心为民为国,实行救国改革,无论成败,都应该配得上大法两个字!若是只用术,那必然是害国殃民之为,为千古可耻,万民怨恨。)
5、 – 韩非(约公元前280一前233)结合商鞅的“法”,慎到之“势”,申不害之“术”,三者相承相辅的关系下结合,提倡礼辅之。延续继承荀子思想中的“性恶论”,但依然在其篇段中“存韩”,也是因为“存韩”之心惹来杀生之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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