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的律师们今天在欧洲最高法院辩论,反对应用该地区所谓的“被遗忘权”来裁定全球域名,而仅仅是地理限制欧洲子域名的退市(就像现在这样)。
最初的rtbf裁决也是欧洲法院(ECJ)的决定。
早在2014年,法院就裁定搜索引擎必须尊重欧洲人的隐私权,并应请求删除关于公民的错误、不相关和/或过时信息。
谷歌对这个判决一点也不高兴,并发起了一场反对它的大型游说活动——争取像维基百科的吉米·威尔士这样的言论自由斗士的帮助。
但谷歌也勉强遵守了这一裁决(毕竟,这是欧盟法律)——在本地域名申请退市,但不包括整个谷歌网站。这意味着绕过欧盟法律有一个微不足道的变通办法。
这让欧洲的数据保护机构很不高兴,他们说谷歌是对法律的蔑视,欧盟公民的基本权利没有得到尊重。法国数据保护机构对谷歌的做法提出了质疑。2016年5月,该公司被勒令在全球范围内摘牌,并因违规行为被罚款10万欧元。
谷歌提出上诉,去年法国法院决定将问题提交欧洲法院,由欧洲法院就退市的范围做出裁决——称这“给欧盟法律的解释造成了严重困难”。
因此,现在我们又回到了欧洲最高法院,谷歌的律师们反对在全球范围内摘牌——他们认为这会损害言论自由,使政权能够从互联网上获取他们不喜欢的东西。
“我们——人类rightsandmediaorganizations,和其他人,像维基媒体——认为这有悖于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没有一个国家应该能够将其规则强加于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尤其是当它涉及到链接到合法的内容,”谷歌的肯特沃克写道,在2015年。“采用这样的规则将鼓励其他国家,包括不那么民主的政权,试图将自己的价值观强加给世界其他地方的公民。”
当时,谷歌自封的rtbf问题“顾问委员会”也对治外法权问题进行了讨论。
虽然谷歌任命的这个机构的大多数成员都赞同谷歌的观点,认为不应该在全球范围内退市,但也有一个不同的声音:德国国会议员Sabine Leutheusser-Schnarrenberger当时写道:“互联网是全球性的,对用户权利的保护也必须是全球性的。必须防止任何规避这些权利的行为。”
谷歌和CNIL拒绝就今天的听证会置评。
欧洲法院今天还审理了第二个(单独的)rtbf案件,涉及搜索引擎是否应该删除对个人敏感个人信息的引用。如果获得批准,这将是一次重大的扩张。
然而,欧盟数据保护机构并不支持此案。提起诉讼的个人的申请被法国国家保护委员驳回,导致他们寻求法律上的上诉。
本案的关键在于,现行的退市权并不是绝对的;rtbf只适用于个人,不适用于公众人物(如政治家和记者);也只适用于相关信息过时或不相关的情况。因此,它是有限的和平衡的,绝对不适用于每一个个人和每一块敏感的个人数据。
目前rtbf的实施还意味着谷歌必须审查请求,以平衡公众知情权和个人隐私权。
该公司实际上拒绝了大多数请求——即,当它不相信某项请求属于法律范围时(谷歌发布了一份关于退市的透明报告,显示迄今为止,它同意退市的请求不到一半)。
被拒绝退市的个人可以向国家数据保护机构申诉,并在法庭上对DPA的决定提出质疑——就像本案一样。
但谷歌的律师今天表示,只有一小部分rtbf请求决定被上诉,并进一步声称其决定在很大程度上与DPAs一致。
谷歌律师说,700k RTBF请求中只有0.3%被上诉,通常是谷歌和;国家隐私机构几乎总是同意这一点。“那么,为什么要质疑搜索引擎的存在,以提供一种几乎已经完全令人满意的保护呢?”
没有固定的时间表ECJ宣布裁决的两个病例,但法院发言人告诉我们,平均的意见主张一般2到4个月听证会后,法院的判决在3到6个月。因此,法院在2019年之前不太可能做出裁决。
自2014年的判决以来,欧盟在rtbf上加大了一倍的投入——将这一原则扩展到最近更新的数据保护框架GDPR中,该框架赋予欧盟公民要求数据控制人员纠正或删除其个人信息的权利。